组织机构----单位简介:
单 位 简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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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农垦二道河农场委员会批准的《二道河农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二道河农场委员会《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精神,设置中共黑龙江省农垦二道河农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简称农场纪委)、黑龙江省农垦二道河农场监察科(简称农场监察科)。农场纪委与农场监察科合署办公。农场纪委是主管全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党委工作机构;农场监察科是负责全场行政监察工作的农场行政组成部门。农场纪委、农场监察科在农场党委、农场和中共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建三江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分局纪委)、黑龙江省农垦建三江监察局(简称建三江监察局)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
(一)主管全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分局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主管全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行政监察法规及农场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检查农场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农场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负责贯彻落实农场党委、农场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完成农场党委、农场关于反腐败的各项任务。
(二)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对农场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其领导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农场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其领导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三)检查和处理农场党委和农场行政机关各部门、各公司及农场所属事业单位党的组织和农场党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必要时直接查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对全场党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和遵守纪律的教育;做好党的纪检,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五)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分工,负责农场机关、各基层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
(六)承办农场党委、农场和分局纪委、分局监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